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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持原則
提問: 離婚財產問題 問題補充: 我的離婚在4月10日法院判離,當時財產規定:房子歸他,他給我26萬,在本月底付清。我再協助幫他換產權名字,可就在交錢最后一天,他說;他現在只有21萬,還有5萬以后再付,并且約好下午先去房產交易中心,再給我錢!現在我擔心如果我先辦產證,他不給錢怎么辦?再來,接著他買掉房子,我不是傻啦?請大師給我點建議!謝謝! 医师解答: 堅持原則,一手交錢一手交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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